教学建设

联系我们

综合管理科:62563293

实践与创新科:62563287

考试管理科:62563285

教学建设科/课程中心:62563286

教学运行科:62563291,62563281,62563299

e-mail:jwc@vip.cqut.edu.cn

首页 >> 教学建设 >> 专业建设 >> 正文

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9-28
  • 作者:
  • 点击:
  • 来源:

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1352

 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充实专业内涵,提升我校专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决定实施“专业建设提升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2011-2020年教学建设与改革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各学院准确掌握所辖专业现状、厘清专业建设思路、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明晰专业建设方向和特色,切实提升专业的办学水平、社会适应度和社会声誉。

二、总体目标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及学校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和扶植一批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社会适应面广、具有地方特色和良好社会效益的专业。以点带面,分阶段逐步优化学校的专业结构,促进所有本科专业内涵提升,推动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分类

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分二个层次,即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专业。

(一)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重点打造的品牌专业,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或推荐。

该类专业应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质量过硬、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专业优势与特色,进一步开展专业综合改革。建设期满,其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综合实力和社会知名度应达到全国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同时,相关专业还应力争通过全国专业认证。

(二)优势专业:各学院重点打造的潜力专业,由学院遴选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该类专业应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凝练专业特色与优势。建设期满,其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综合实力和社会知名度应达到重庆市同类院校领先水平。

四、组织实施及管理

“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建设周期为3年。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

对于综合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计划立项8个。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每年校级立项的数量,并组织评审。

对于优势专业,学校计划立项15个,除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之外的其他本科专业均可参与遴选。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遴选1个,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申报和遴选专业均须填写《专业建设提升计划任务书》,交至教务处。

(二)年度检查

项目立项后,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应明确建设目标,合理规划年度建设任务并认真组织落实。教务处牵头成立专家组,每年定期对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项目实施情况汇总后向学校汇报。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撰写《专业建设提升计划项目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四)项目管理

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由所在学院提出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项目成员因工作性质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项目职责,由所在学院、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已经立项的专业可自拟部分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该项目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对于专业建设提升计划项目成员,学院需在岗位绩效工资Ⅱ中对其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虑。

五、建设内容

“专业建设提升计划”重在内涵建设,其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明确的定位与方向。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研究专业发展战略、人才培养定位,明晰专业建设目标与建设思路,明确专业特色和发展方向。

(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吸引高水平师资,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以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为骨干,以课程组等为基础,梯队结构较合理,教学与科研综合水平高的教学团队。坚持将优质教学与研究资源用于本科教学,大力推动教学名师、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积极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反映到教学中,通过科研促进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探索学校和社会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新途径,推动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领域进行产学研合作,同时吸引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形成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四)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以及行业、学科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精品课程。鼓励教师编写特色教材,选用内容新颖、特色突出的高水平专业教材。

(五)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建设,大力提高实验室整体建设水平。改革、创新实验教学内容,构建不同层次实验课程体系。改进实验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大学生科研创新的兴趣和潜能。积极开展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拓宽实践教学渠道,吸引社会、行业及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和共建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六)规范与创新教学管理。建立专业建设工作责任制,规范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围绕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积极申报或按一定程序自行设立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改革与实践,积极推动本科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额度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专业提升计划”的实施。国家级、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根据上级拨付经费实行11配套,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每个项目资助18万,优势专业每个项目资助9万元。

(二)经费拨付

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或校内专业评估结果,原则上分三年按4:3:3分期拨付经费。

(三)经费使用及监督

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改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课程群建设、多媒体课件研制、教学改革、师资培训、专业建设研讨、实验条件改善等方面发生的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咨询费、培训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论文著作出版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经费开支和运作均应遵照学校财务制度办理,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所在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或挪用。

项目实施进程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者,停止拨款或视情况追回已拨款额:

1.经费开支不符合本方案或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的;

2.执行负责人因工作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负责专业建设而又没有变更合适的人选继续负责该专业建设的;

3.该专业停止招生(退出)的;

4.建设成果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

七、其他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理工大学专业建设提升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