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在渝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3〕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2023年度,拟面向在渝本科高校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30门左右,入选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相应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获批市级及以上本科一流课程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课程团队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课程负责人须为在渝本科学校的在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三、申报指标
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申报指标限2项,原则上优先推荐已获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市级及以上本科一流课程不在限项范围。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关于不同项目申报条件,发掘、遴选本单位课程思政建设基础好、建设整体水平高的示范课程。拟推荐课程应能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应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含课程教学资源、典型教学案例等),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2.各单位请组织申报人认真填写《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1),并根据申报指标和相关要求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各单位请于2023年5月11日(周四)中午12点前 将《重庆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cheng.hu@cqut.edu.cn。同时,汇总表纸质档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学校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校级初评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示范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程程
联系电话:023-62563286
教务处课程中心:博园二教204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