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推进本科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重理工〔2020〕100号),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课程已纳入 2019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应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身心同健、文理兼修、德才并进、知行合一”人才培养理念,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突显课程思政重理工特色。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深度挖掘以余祖胜烈士为代表的校友校史校情,构建融“抗战文化、红岩精神、兵工基因”于一体的课程思政元素库和典型案例,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本年度仅可申报1个项目;课程团队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课程代码课程不重复立项。
7.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较高。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
二、申报范围
学校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出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不含思政课程。
三、推荐指标
1. 每个单位限推荐4项。未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的市级本科一流课程,不在限项范围内。
2. 已推荐申报2023年市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15个项目中,未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的予以直接认定,不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发掘、遴选课程思政建设基础好、建设整体水平高的示范项目予以推荐。拟推荐项目应能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教学资源库、案例集、论文等),且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2. 各单位请组织申报人认真填写《重庆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根据申报指标和相关要求初评产生拟推荐申报项目,并填写《重庆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 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9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重庆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重庆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签字、盖章的1份汇总表纸质版,5份申报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教务处2-204。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对进行评审。
五、联系方式
胡老师
博园二教204
62563286
chengcheng.hu@cqut.edu.cn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