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重理工委发〔2021〕19号)和《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7】9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教学改革项目对学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改进和引领作用,鼓励教师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重点、难点、迫切问题开展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本次校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研究,本次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围绕以下专项申报:
1.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路径及对策研究;
2. 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与复杂工程问题解构;
3. 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构建;
4.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构建;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应具有三年以上本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 项目研究以实践为主,项目负责人能够协助学校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并发挥切实指导作用。
3. 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过认证申请书或自评报告撰写,且所参与专业通过认证申请受理的项目负责人优先。
4. 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未结题的校级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 符合条件者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与初评后上报。
2. 教务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确定进入校级评审环节名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择优形成立项名单。
四、经费投入及管理
1. 学校对列入校级重大教学改革培育计划的项目,给予10万元专项研究经费,分两次拨付。建设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到2023年4月);
2. 项目实施以切实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急需问题为主,项目研究成果不“唯论文”;
3. 教务处对项目实施将进行中期检查和过程监督,对实施效果不好项目适时终止;
4. 本项目管理办法参考《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7】99号)。
五、材料报送
申请者需填报《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的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2-202B室),电子文档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sxl_2012@cqut.edu.cn。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地址:博园二教202B室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
2.《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汇总表》
3.《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