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强化项目管理,促进教学成果的培育,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函〔2016〕12号)要求,决定开展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07-2021年获批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以及2022年获批立项已满足结题要求并自愿提前结题验收的项目。
2.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研究任务需延期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审核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
结题材料装订顺序:①封面;②目录;③结题验收表;④项目申请书(复印件);⑤项目任务书(其中1份为原件);⑥开题报告书;⑦中期报告书;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⑨研究总结报告;⑩成果附件(著作、论文请用复印件)。
1.研究总结报告: ①项目研究与实践情况及自我评价;②项目研究主要成果;③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思路等。
2.成果附件:经编目的成果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二)重大项目结题需现场陈述和答辩,需准备8分钟时长以内的答辩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七份)、汇总表(附件3)1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教204)。电子材料及汇总表excel发送至shzj@cqut.edu.cn(文件命名方式: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
三、结题验收安排
重庆市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由市教委委托学校聘请专家组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本次结题验收采取通讯或会议评审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本次验收结题工作,各单位的项目结题状况将作为本单位新增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
联系人: 胡程程、单韩子杰,联系电话:62563286。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市级教改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2007-2021)
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重庆理工大学2023年度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