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22〕33号 ),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加强对已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应结题项目的项目主持人请及时做好结题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达到项目研究预期效果。
2.项目结题报告重点阐述教学改革前后的效果对比、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或教学案例等。不鼓励用一般教研论文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鼓励将教学改革实践研究成果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在有关单位开展推广。
三、对于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交《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5),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报学校批准。对已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且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按照正常结题要求提交材料。
四、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必须齐备,具体包括:
1.《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2013年以前项目除外)
4.《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5.《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6. 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五、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组织收取结题验收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并填写《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结题材料由各单位集体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结题验收表(一式3份);
(2)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相关材料(一式7份):封面;目录;结题验收表;立项申请书;项目任务书(原件)(2013年以前项目除外);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著作、论文等请用复印件);项目的研究人员、进度等如有调整或变更,在结题材料最后附上项目调整申请表。
2.电子材料:请将结题材料及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hzj@cqut.edu.cn)。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二级单位-项目编号-项目类型-主持人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博园2-204)
联系人:胡程程、单韩子杰
联系电话:62563286
附件:
1. 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 2023年重庆理工大学应结题校级教改项目清单(2018-2021)
3. 结题验收材料
4. 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