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
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及盲审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加强大学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杜绝弄虚作假、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盲审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及盲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查重检测
(一)查重检测对象
全校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本科毕业论文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学术性材料。
(二)查重检测时间及要求
1.查重检测时间:5月20日—5月28日。
2.查重检测要求:
(1)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不含封面、诚信声明、目录、参考文献、附录和致谢等。下同),文件名为:“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
(2)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格式符合检测要求后,由指导教师统一发送给专业负责人。
(3)学院收集汇总。各专业负责人将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后,统一发给各学院指定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或其他人员,下同)。由学院指定负责人严格按检测格式要求,以专业为单位整理后,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发送给图书馆信息部工作邮箱(tsgxxb@cqut.edu.cn)(邮件主题应标明院系)。
(4)图书馆组织检测。图书馆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相关学院。
(5)检测结果处理。学院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各专业,由各专业转达学生及其指导教师。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见(三)。
(6)复检。对检测结果超过相关规定、须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过程依照前述第二、三、四款程序及要求执行,由学院统一将需要复查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电子文本(主题标明“论文复检-×××专业”)、《××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汇总表》交图书馆。复检费用由学生自理。答辩前,须将复检结果提交学院。
需复检的部分设计类作品,因时间紧张,可允许学生答辩后修改再复检。如复检达不到要求,则学生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
(三)检测结果的对应处理办法
表1 检测结果对应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
(文字复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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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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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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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2.首次初检通过且R≤20%的学生,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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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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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接受复检。
1.复检R≤30%,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复检R>30%,但经指导教师参考检测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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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不存在抄袭的,由其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同意,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否则,取消学生答辩资格,延期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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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图书馆咨询电话:62563433、62563232
二、盲审
(一)盲审对象
教务处对所有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名单将于本周内发送至各相关学院)。
(二)工作组织
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按照学科专业聘请相应研究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进行盲审。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格式要求:
盲审的毕业设计(论文)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名称为“学号-论文”。正文中不能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论文来源的字样,要求论文封面及扉页删掉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和论文题目;删掉致谢页、本人发表论文、获奖等内容。
2.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盲审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查重检测报告(文件名称为“学号-论文(检测)”)统一汇总后,于2019年5月27日(第15周周一)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mtang423@cqut.edu.cn,逾期不提交电子文本的学生自动放弃本次毕业答辩资格。
(四)盲审结果处理
盲审评审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评判等级。
盲审结果作为本科生答辩资格的依据,盲审论文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至少三个月后由学院安排答辩。
(五)教务处盲审工作联系人:唐敏 联系电话:62563287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