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一、2017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间为:
2017
年6
月17
日上午
9:00-11:20,六级考试时间为
6月
17日下午
15:00-17:25,德语、法语四级考试时间为:9:00-11:10。
二、请考生务必看清各自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并提前熟悉考场。
三、考生必须带上三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若相关证件丢失,必须提前按规定补办(身份证证明必须由派出所加盖相片骑缝章,学生证证明由二级学院加盖相片骑缝章,准考证到教务处2教
201A
补打)。
四、考生自备耳机、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学校于
6月
12日起
,每天下午4:00-5:00及考试开始前半小时播放试音。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试教室试听耳机效果,调试好自己的耳机,考点不提供备用耳机。详细收听说明请阅读通知网上《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电台信号及试音时间安排的通知》。
五、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上午9:00、下午15:00),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即9:00-11:20与15:00-17:25不得中途离场。
六、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1、手机、电话手表等通讯工具不允许带入考场。考试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逐一检测,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如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论是否使用,不论用作何种用途,一律认定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 不代替他人考试,不请人代替自己考试。代考及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为进一步整顿考风考纪,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信息产业局与保密局在每个考点都委派了专门的电波信号探测车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对干扰电波、窃听信号能进行准确的跟踪与定位;每个考场也配备了隐形耳机探测仪等以随时恭候“不速之客”。
九、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是刑法修正案
刑法修正案将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
2015
年
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l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l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l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凡在考试中发生的作弊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风考纪举报电话: 62563293(教务处)
67869200(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