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丰富实验教学资源,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规划要求,决定启动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9-2020年教育部将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包括物理学、化学、电气、经济管理、法学、艺术学、文学、力学、兵器、仪器、材料、电子信息、自动化、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等类别。为进一步做好近两年国家级、重庆市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学校2019年将重点资助上述类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各学院(中心)
(二)申报材料
1.《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
2.《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度拟申报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2。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于2019年2月25日前将学院(中心)盖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六份、《汇总表》一份送至教务处实践科(2-201B)。同时将电子文档《申报表》(以“申报项目”命名)和简介视频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已具有或经过1年建设能具有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实验教学效果。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5.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评价与认定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确定2019年度“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四、经费资助
对认定的校级项目,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助,将经费拨付至项目负责人名下,以继续建设与完善。
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精心制作项目简介视频及网站,并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唐敏、蒋西明 电话:62563287 邮箱:mtang423@cqut.edu.cn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度拟申报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
3.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