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语办函〔2024〕1号)要求,决定开展本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号)(附件4)第七条、第八条,项目申报人等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3. 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
4. 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5. 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鼓励以此为基础,申报更高级别项目,如国家语委、教育部项目等。
6. 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落实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3)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三)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二、 拟立项数量及经费。
2024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16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2.5万元;一般项目40项,财政补助经费每项1.5万元。
三、 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命名word文档,如“车辆工程学院+王××”。A4纸打印、左侧装订,纸质材料3份。其中“九、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十、评审意见”不填。
2.各单位汇总申报书后,填写《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并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word文档、pdf盖章扫描版和excel文档打包成一个文件,以“学院+申报材料”命名(如“车辆工程学院+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gcheng.hu@cqut.edu.cn。申报书纸质版交教务处2教204。
3. 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地址:博园2教204(教学建设科)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