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备案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撤销的本科专业的通知》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备案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撤销的本科专业的通知》(详见附件)予以转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学院要有序推进专业调整优化工作,不断完善专业结构布局,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聚焦夯实专业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备案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撤销的本科专业的通知》(渝教高函〔2024〕17号)
附件2《教育部关于备案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撤销的本科专业的通知》(教高函〔2024〕7号)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