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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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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重理工发〔20205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

  根据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提交的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接收计划,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2024年我校转专业接收计划总数945名,其中2023级计划数550名、2022级计划数289名、2021级计划数106名(各专业接收计划详见附件2)。

二、转专业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同时符合《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见附件3)中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只能填写一个转专业志愿,多填、多报均无效。

三、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 在大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申请转入专业同一年级学习;在大二或大三年级转专业的学生,一般应申请转入专业下一年级甚至更低年级学习;在大四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申请转入专业大三年级学习,以确保有足够时间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有关事宜可咨询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下拉右侧滚动条可显示更多专业。

2. 本次转专业申请全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2024112日中午12点前(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须登录个人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详细流程参考附件5);后续通过学院初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参加学院考核时,须向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表(见附件6)。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开展申请转入学生的初审工作,并在2024228日中午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初审结果公示(模板见附件7)。初审过程中,如需查验学生成绩的,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申请转入学生的成绩单。

(三)学院考核

经初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由各学院于202432日前严格组织开展学院考核。各学院具体考核安排届时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部门通知”中予以公布。需注意的是,参加考核时,学生须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6),并按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其中,申请转入大一年级的学生。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考核工作后,于202433日中午12点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送教务处(附件8)。

(四)学校复审

根据各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复审。

(五)学校公示

教务处在校园网“部门通知”中对学校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需向教务处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申请,且该书面申请须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空缺名额从符合转专业考核要求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不再递补。

(六)学校公布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七)后续工作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的30天内完成有关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逾期不再受理。

对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转出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到新专业就读;学生转入学院要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学业指导、专业教育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认真学习《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重理工发〔20205号)和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提前咨询、及时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评估自身兴趣专长,兼顾最长6年学习年限,慎重考虑转专业事宜,如实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诚信参加转专业考核。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结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转专业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咨询服务、受理、初审、考核及异议处理等工作,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要求,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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