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联系我们

综合管理科:62563293

实践与创新科:62563287

考试管理科:62563285

教学建设科/课程中心:62563286

教学运行科:62563291,62563281,62563299

e-mail:jwc@vip.cqut.edu.cn

首页 >> 教务管理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5-01-02
  • 作者:
  • 点击:
  • 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重理工发〔2020〕5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

      按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拟公布的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接收计划,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2025年我校各专业转专业接收计划见附件2。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同时符合《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见附件5)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专业,只能填写一个转专业志愿,多填、多报均无效。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12:00,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详细流程参考《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附件3)。

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转专业,应认真学习《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重理工发〔2020〕5号)和拟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前咨询、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评估本人的兴趣、特长,兼顾最长学习年限6年限制,慎重考虑;

2、大一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同年级的专业,大二、大三学生原则上申请转入低一年级的专业。

3、学生填写申请后务必提交,否则学院看不到申请学生信息,做未申请转专业处理。

(二)查询初审结果

2025年2月26日下午起到申请转入学院的网站查看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联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见《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方式》(附件8)。

(三)学院考核

初审通过学生于2025年3月1日参加学院考核。考核具体安排届时由教务处统一在校园网部门通知予以公布。

初审通过的学生参加学院考核时须填写并携带《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方案要求提供。

(四)考核结果公示

各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教务处将复审结果在校园网部门通知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公示期内,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申请转入学院同意后交教务处;空缺名额从符合转专业考核要求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不再递补。

(五)学籍异动及其他事宜

各学院根据公示结果处理相应学籍异动。

获准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学生转专业咨询工作;对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学院要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学业指导、专业教育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学院2月26日中午前公示初审结果,公示格式见附件6。

各学院3月1日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

各学院3月2日12:00前报送考核结果,格式见《重庆理工大学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7


(二)纪律要求

学生应如实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诚信参加转专业考核。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已经结束,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转专业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教职工,应自觉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要求,违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5年1月3日


关闭